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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人口与住房:胡志明市竟只有39户人家无住所?

网络   2019-11-01 14:20 16445 5

根据该部门的定义,住所可能不是公寓单位、房子,但那个地方是独立的,有自己的门户、地板、遮篷、墙壁就可以获视为住所。

在楼梯底生活的人仍获视为有住所,因此据市统计局指出,全市只有39户家庭没有住房;而市房地产协会则称有47万6000户没有住房或与父母同住。


2019年胡志明市人口与住房普查结果显示:在近900万人中,全市只有39户没有住房。根据市统计局的解释,没有住房的民户是住在帐篷、棚子和人行道上的家庭。目前在第一、四郡和一些郊区县仍然存在这种情况。特别是,胡志明市统计部门的调查不是根据房屋主权,而只是统计住房。根据该部门的定义,住所可能不是公寓单位、房子,但那个地方是独立的,有自己的门户、地板、遮篷、墙壁就可以获视为住所。因此,在河涌或湖泊上的漂流房子齐备如定义的地板、遮篷、墙壁这3部分就视为住房了。或者在楼梯底居住,但有隔板和门也算作有住所。根据上述统计规则,全市没有住所的39户包括第一郡有1户,第四郡1户和芹耶县37户。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HoRea)给出了引用市建设厅住房总数的统计数据,全市现有约47万6000户没有住房或正在与父母、亲戚同住。这些人几乎占本市家庭户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约有2万户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和职工;30万户有需要租赁社会住房;14万3000户需要购买社会住房;逾2万户在河上和沿河生活,约3万5000户住在需要翻新、修葺或搬迁的旧公寓中。


HoRea主席黎黄洲对当前全市有39户没有住所的资讯感到非常惊讶,并认为这个数字很“奇怪”,而统计方法也难以理解。在胡志明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逾200万户家庭中,有多少户是同住?实际上,大多数同住的家庭没有自己的住房。这还未提到目前正在租房生活的外省人很多。而统计部门仅对有登记暂居6个月以上的人进行统计,但许多外省人在本市居住了多年而没有登记,他们自然而然不被列入这次统计对象中。因此,务必重新审视住房的标准。如果只要在船上、楼梯底生活而具有地板、遮篷、墙壁仍算作住所,则与任何地方的房屋定义都不相同。我们仍然认为,在本市河上和沿涌的简陋房子生活的逾2万户也要更坚固的住房。


越南金融学院的丁仲盛副教授、博士指出,这里出现的数据偏差是由于“成绩病”所致。这不是技术错误,而是敷衍塞责或官僚主义或过时的统计公式,或者统计部门有一种没人能理解的计算方法。例如住房统计,即使手工盘点或询问乡、坊的住房干部也会给出地方上的相对数字。计算公式或计算方法可能已过时,因为怎可能将在楼梯底有遮篷、以楼梯墻壁来间隔暂时生活的人视为有住房?本市无家可归的、在路边睡觉的,在1个坊中已达到这个数字了。统计部门应审视“3个落后标准”,以合时作出调整。


独立分析专家裴贞博士也认为,越南在过去期间许多领域的统计数据与现实存在巨大误差。这可能源于方法乃至实施过程。除调查员水平不足外,统计机关的监督工作还疏忽、松懈或在实施过程中未进行监督。裴贞博士强调,统计数据对国家极为重要,因为根据这些数据将制定有关行业发展、整体经济发展的战略,而越南许多部委仍然轻视和忽略这项工作。甚至很多时候追求成绩或马虎地进行,导致得出不切实际的数据,从而引致生产者、 劳动者以及整个经济体系不得不承受的后果。因此,务必改变各个领域的全部统 计方法和过程,以使结果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