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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证券法》正在考虑当股市出现重大风险时,允许中断交易

网络   2020-06-22 15:40 12249 21

越南财政部已考虑当股市出现重大风险时,暂停或停止证券,证券交易所和越南存管中心的活动。

在证券法令的初稿中规定关于《证券法》若干条款的执行情况,越南财政部已提出应对和克服影响到市场安全性的故障和事件。


具体而言,越南财政部已考虑当股市出现重大风险时,暂停或停止证券,证券交易所和越南存管中心的活动。


因此,在应对和克服影响到市场安全性,稳定性和完整性的故障和事件的过程中,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要求交易所暂停或停止一个或多个在证券交易系统上挂牌交易的股票


暂停或停止部分或全部或恢复在交易所的证券市场或衍生品市场上的交易活动;


暂停或停止部分或全部或恢复越南证券登记和结算公司的证券注册,存管,清算和结算活动;


要求证券交易所更改交易时间,缩小涨跌幅,中断连续竞价交易或其他技术措施;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控制,限制或禁止一项或多项证券市场的活动;


越南财政部长批准该法令后的其他必要措施。


特别是,暂时停止证券交易所部分或全部交易活动的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必要时,越南国家证券理委员会应当向越南财政部长报告,以考虑准予延迟该暂时停止的时间,每次延迟的时间不得超过05个工作日。


当一家大型证券公司或多家证券公司停止运营或解散或破产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市场中断的情况。


或以下影响整个市场规模的某些因素:总市值,总交易价值/交易日,股票市场上的外国间接投资资本总值,证券公司保证金交易贷款总额,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信托投资组合的总价值。